关于实施租赁试点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水价调整政策的公告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租赁试点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水价调整政策的公告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59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1〕75号)精神,对纳入住房租赁试点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住房项目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现就用水价格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已在长沙市各行政区住建部门或更高等级政府机构进行认定,纳入住房租赁试点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收到相关证明文件的租赁住房项目(通过国有建设用地新建(含配建)租赁住房、非住宅改造作为租赁住房、盘活存量住房等等方式筹集并实际用于居民居住的租赁住房)均可申请进行水价调整。
二、注意事项
1. 申请调整用水价格的已认定租赁住房项目,需会同项目业主方(我司用户)向我司提交申请。
2. 申请调整用水价格的已认定租赁住房项目,内部供水系统需满足《长沙市供用水条例》第二十八条要求可单独计量居民用水部分用水量;不满足要求的需对内部供水系统进行改造实现分表计量。
3. 申请水价调整的已认定租赁住房项目,需携带加盖项目及业主方公章的《关于申请调整用水价格的报告》(详见附件)、项目及业主方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认定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用户接水点编号前往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中路6号供水大厦603室办理( 联系人:胡跃龙,联系电话:13487595999 )。
4. 符合条件的租赁住房项目在完成用水价格调整后,我司将对自项目进行认定之日至水价调整之日期间的水价差办理退费。
5. 水价调整后的租赁住房项目,供水公司将定期核查项目的实际用水情况。
五、其他事项
水价调整政策执行期间,因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而导致与本《公告》有冲突的,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申请调整用水价格的报告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附件:
关于申请调整用水价格的报告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
我单位名下编号为的接水点,其供水区域已纳入长沙市住房租赁试点或保障性租赁住房范围。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59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1〕75号)文件精神,该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现申请对前述接水点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并退回多收取的水费。
特此报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 **符合办理要求的前提是政府的盖章清单公示,办理是直接去营销管理部办理。
**
-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相关工作是: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牵头开展的。
| 开福区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日公示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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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筹集规模 | 筹集 性质 | ||
| 套数(套/间) | 面积(平方米) | 投资(万元) | |||||
| 1 | 湖南乐万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房觅家.东风路店 | 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382号润景园1#栋、5#栋 | 128 | 5227.98 | 1348.77 | 存量闲置房屋建设 |
| 2 | 长沙清语房屋租货有限责任公司 | 清语公寓海东青店 |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6号A座 | 91 | 2656.54 | 318.5 | 存量闲置房屋建设 |
| 合计 | 219 | 7884.52 | 1667.27 |